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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6号-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行

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6号-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行

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执行程序

没收的侵权制品应当销毁,或者经被侵权人同意后以其他适当方式处理。
销毁侵权制品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监督销毁过程,zd核查销毁结果,并制作销毁记录。
对没收的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著作权行政内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公开拍卖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复议决定执行完毕后,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案件材料立卷归档。
立卷归档的材料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立案审批表、案件调查报告、复核报告、复议决定书、听证笔录、听证报告、证据材料、财物处理单据以及其他有容关材料。 本办法自2009年6月15日起施行。版权局2003年9月1日发布的《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同时废止,本办法施行前发布的其他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依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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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著作权侵权案件的行政处罚
侵犯著作权行为行政责任的形式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以及其他法律中的行政处罚条款但尚不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的zhidao制裁,主要有:(1)警告。(2)责令停止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3)没收非法所得。(4)没收侵权复制品。(5)没收侵权复制品的制作设备。(6)罚款。
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专51条规定:剽窃他人作品的,罚款100元至5000元;假冒他人美术作品的,罚款1000元至5万元。对属其他可以给予行政处罚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可以罚款一万至10万元或总定价的二至五倍。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行政处罚
侵犯著作权行为行政责任的形式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以及其他法律中的行政处罚条款但尚不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的zhidao制裁,主要有:(1)警告。(2)责令停止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3)没收非法所得。(4)没收侵权复制品。(5)没收侵权复制品的制作设备。(6)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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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专51条规定:剽窃他人作品的,罚款100元至5000元;假冒他人美术作品的,罚款1000元至5万元。对属其他可以给予行政处罚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可以罚款一万至10万元或总定价的二至五倍。
著作权行政投诉指南
侵犯著作权行为行政责任的形式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以及其他法律中的行政处罚条款但尚不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的zhidao制裁,主要有:(1)警告。(2)责令停止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3)没收非法所得。(4)没收侵权复制品。(5)没收侵权复制品的制作设备。(6)罚款。
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专51条规定:剽窃他人作品的,罚款100元至5000元;假冒他人美术作品的,罚款1000元至5万元。对属其他可以给予行政处罚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可以罚款一万至10万元或总定价的二至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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