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初步审定的商标-商标异议流程?
发布日期:2022-11-11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商标初步审定公告就可以生产销售吗
你好, 初步审定是《商标法》规定的核准注册商标的必经程序,意味着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告一段落,意味着商标局的相关审查者认为商标注册申请符合条例法律的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合格的,商标局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其对外所产生的后果是该商标业经初步审定并向社会公告。
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刊登的内容是:初步审定号、申请日期、商标、使用商品及类别、申请人名称名称及地址。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对于三个月异议期内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任何人可以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也可以委托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异议申请。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依照我国商标法,对初步审定的商标,任何人可以提出...
不管是商标的注册人还是未使用商标的人,都不应疏于对自己认为有问题的商标提出商标异议,因为一旦与自己的权利或正常经营相冲突的商标获得注册,自己的权利或经营活动就将受到限制。例如,某个人将一新产品的通用名称申请商标注册,而商标审查人员又恰恰缺乏这方面的知识,以至在无人异议的情况下核准了该商标的注册,则其他生产、经营同一商品的人就再也不能在商品上使用该名称了,给其经营活动造成了很大的大便。所以,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应经常注意初步审定商标的公告,以阻止损害自己利益的情况发生。 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是很广的,既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在商标相同近似,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的禁用规定或商标不具显著性,还包括申请人不具备在该种商品上申请注册商标的资格。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人应当将《商标异议书》一式两份交送商标局,且应缴纳费用,《商标异议书》必须写明被异议商标刊登在《商标公告》的期号、页码及初步审定号以及提出异议的理由。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书》后,将副本交被异议人,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内答辩。 当别人对自己的商标注册申请提出异议时,应认真研究对方所提出异议理由,找出反驳的依据,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答辩并将答辩书及相应的证明材料交送商标局。若被异议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做出答辩,则视为放弃答辩的权利,但不影响异议裁定的进行。 商标局根据双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在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裁定异议理由成立的,原初步审定的商标将不予注册;裁定理由不成立的,则核准该商标的注册。对商标局的裁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由其做出终局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