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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限制条款-专利权指定许可和强制许可的区别

发布日期:2022-11-18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专利限制条款-专利权指定许可和强制许可的区别

专利使用权协议的注意事项
专利许可使用合同中要避免无效条款,当事人一方许可另一方在一定的期限,一定的地区,以一定的方式实施其专利技术而订立的技术合同,被称作专利许可使用合同。专利许可使用合同如果大家需要专业的专利服务,八戒知识产权帮您支招!八戒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业务发展迅速,专注商标、专利、版权、域名等知识产权业务方向,八戒知识产权专利申请,专利转让代理服务受业内认可,您有专利转让,专利申请的交易的需求,就赶快咨询八戒知识产权客服。专利许可使用合同中要避免无效条款在订立合同时应注意避免:一、限制当事人一方在合同标的的技术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或者限制其使用所改进的技术,或者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包括要求一方将其自行改进的技术无偿提供给对方、非互惠性转让给对方、无偿独占或者共享该改进技术的知识产权;二、限制当事人一方从其他来源获得与技术提供方类似技术或者与其竞争的技术;三、阻碍当事人一方根据市场需求,按照合理方式充分实施合同标的技术,包括明显不合理的限制技术接受方实施合同标的技术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数量、品种、价格、销售渠道和出口市场;四、要求技术接受方接受并非实施技术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非必需的技术、原材料、产品、设备、服务以及接受非必需的人员等;五、不合理的限制技术接受方购买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或者设备等的渠道或者来源;六、禁止技术接受方对合同标的技术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异议或者对提出异议附加条件。 本文来自集群智慧云企服https://www.jiqunzhihui.net/
《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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