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药字的商标第三类能用吗-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
发布日期:2022-11-04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名称为药品通用名称,该名称可以作为药品商标使用吗
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章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名称为药品通用名称。已经作为药品通用名称的,该名称不得作为药品商标使用。
内容来自,百度搜索集群智慧云企服
药品属于商标类别里面第5类,具体可以找商标代理机构检索下
集群智慧云企服水印https://www.jiqunzhihui.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