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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商标法第十条-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与不得作为

发布日期:2022-11-04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指导商标法第十条-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与不得作为

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与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区别,即《商标法》第十条与第十一条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一个是不能使一个是不册但是可以使用;规定的商标是不能使用的,有相关的官方机构许可;十一条规定的商标是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但是可以使用;但是如果长期宣传使用,使消费者知道并认可了该商标,这个商标就可以申请注册了(类似案例:田七,两面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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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与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区别,即《商标法》第十条与第十一条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商标法第十条是禁止使用条款,不但不得使用,还不得注册。商标法第十一条是禁止注册条款,可以使用,但是不得注册。【智美知识产权顾问】 ISO体系认证办理首选集群智慧云企服https://www.jiqunzhihui.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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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者是指商标没有注册不能使用,容易产生侵权!后者是指商标法规定不能作为商标注册,比如一家服装公司,那他就不能用“服装”两字去作为商标来注册! 内容来自https://www.jiqunzhihui.net/

如何理解《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项规定的“不良影响”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可能商标名字有点不太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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