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使用产生显著性-商标缺乏显著性是怎么认
发布日期:2022-11-04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显著性是什么意思?注册商标为什么要有显著性?
一、商标显著性概标的显著叫商标的识或区别性,具体是指该标志使用在具品或服务时,能够让消费者觉得,它应该或者实际与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出处有关。我国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性,便于识别。”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商标的显著性是一个不断变化的因素,既可能会从无到有、由弱变强,也可能反过来从有到无、由强变弱,发生侵权的可能性也会相应的不断变化。二、商标显著性认定原则商标显著性的认定需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结合商品和服务认定原则,二是结合相关公众认定原则,三是结合实际使用认定原则,四是整体认定原则,五是考虑公共利益认定原则。(一)结合商品和服务认定原则所谓结合商品进行认定,是指商标的显著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不能抽象的进行,只要某一标志能够区别某一特定商品或服务,就可以说该标志具有显著性。判断商标显著性有一个总的原则,即商标同商品和服务本身的联系越密切,显著性越弱,反过来,显著性就越强。以文字商标为例,按照该标志与商品和服务的关系,我们通常可以具体分为臆造词、任意词、暗示词、叙述词、通用词。上述五种词汇中,前三种在同商品或服务结合使用时,由于他们与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没有直接的联系,消费者一般容易认为他们是在标指这一商品或服务的出处,这些标志因而具有固有显著性,可以作为商标受到保护。第四种标志是指直接表示商品或服务特性或品质的词汇。例如使用在洁具上的“American copyright www.jiqunzhihui.net
Standard”(美国标准),即属于叙述词,其字面含义主要是指该洁具按照美国的标准设计制造,消费者一般不会同特定的出处联系在一起,因而不具有内在的显著性。一种是指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通用名称是指与特有名称相对,为或某一行业所共有的,反映一类商品与另一类商品之间根本区别的规范化称谓。由于通用名称不可能起到商标的区别作用,所以通用名称不能作为商标受到保护。
商标缺乏显著性是怎么认定的?
“商标的显著性一般是相对指定品和服务而言这一原则不言而喻。”某一标志是否具备显著性不能抽象地进行,而应该考虑其拟附着之商品或服务。标志所具有的观念或含义与标记对象即商品或服务不能有直接的相关性,或者只有很小的、间接的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