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中的商标受保护吗-【急】商标被人抢注,现
发布日期:2022-11-04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急】商标被人抢注,现在初审公告期,如何提出异议?
一标异议的受理机关
应当向商标局提出据《商标法三十三条和《商标施条例》第二十二、二十三条的规定,商标异议的受理和裁定机关为商标局,异议人应当依法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不得直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出。
二、应递交的书件
1、提交《商标异议申请书》。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异议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异议书一式两份。商标异议书上应当注明:
被异议商标及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初步审定公告日期、被异议人名称、被异议人地址、邮政编码、被异议人代理组织名称;
异议人名称、异议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含地区号)、传真(含地区号)、异议人代理组织名称;
异议人及代理组织签字或盖章。 https://www.jiqunzhihui.net/
2、商标异议如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理,须附送《商标代理委托书》。
3、有明确的异议请求、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
(1)有明确的被异议商标,附有被异议商标的完整图样或文字,为了便于核对,将被异议商标初审公告的那一页,复印下来作为附件提供;
(2)应当写明其异议请求,即驳回被异议商标在其指定的部分或全部商品上的注册;
(3)详细写明异议理由并对其主张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于欠缺明确异议理由的申请,商标局可以不予受理;
(4)附送与异议理由相关的证据材料。
4、异议人所提供的异议书件材料中如果有外文书件,必须翻译成中文,否则,该外文异议书件将不作为异议材料使用,并退回给当事人。(见: 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1997年1月14日《关于商标异议中外文书件应附中文译本的通知》)
5、关于补充证据材料的声明与提交时限
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需要在提出异议申请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提交;期满未提交的,视为当事人放充补充有关证据材料。
在商标局未接受后补异议材料且异议不成立,异议人不服还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将拟后补的材料提交至该会。
三、商标异议需要补正的情况
异议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但异议书不符合要求的,商标局将要求异议人进行补正:
1、仅报一份异议书的;
2、未填写被异议商标的公告期号、页码、初步审定号;
3、未填写异议人或者代理人的地址及邮政编码;
4、通过代理而缺少代理人委托书;
5、异议书未加盖异议人或代理人章戳(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