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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地理商标吗-地理标志与商标有何区别?

发布日期:2022-11-06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有地理商标吗-地理标志与商标有何区别?

地理标志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有什么区别
中国商标法上对于“地名”为商标有一项禁止性规即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例外是,地名具有其他含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一般,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划名称是禁止注册的果是县级以下或者不是行政区划的名称但是地名的,可以注册。
特殊情形是,上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具有其他含义(比如 吉林、杏花村,其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或者其还有除了地名外的含义)可以注册;也可以由集体组织注册成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个人是不能注册的。
地理标志与商标有何区别?
地志是一种知识产权。《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下简称TRIPS协议)第22条对地理标志的定义是:标示出某商品来源于某成员地域内,或来源于该地域中的某地区或某地方,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与该地理来源相关联的标志。这一概念涵盖了《保护产权巴黎公约》第10条第2款所规定的不得虚假标示的原产地名称或原产地。根据TRIPS协议第22条第2、3、4款的规定,成员国应当禁止在商品称谓或表达上明示或暗示其来源于非真实的来源地、足以使公众误认的当竞争行为;驳回或撤销未能表明商品真实原产地的地理标志的商标的注册;禁止字面真实但仍产生误导效果的地理标志使用或注册,等。显然,这是一种防御性的保护方式,仅仅是地理标志保护的标准;Trips协议并不禁止各成员国根据自己的需要具体制定地理标志的保护模比如说允许适格的主体将地理标志按某种具体程序进行注册以寻求类似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主保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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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商标是什么?
根据商标的审查标准,仅仅表示商品的生产地的商标,缺乏显著性,不能作为商标注册。而地理标志又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进行注册。
  地理标志商标是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并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目前国际上保护特色产品的一种通行做法。通过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与保存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地理遗产,有效地保护优质特色产品和促进特色行业的发展。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地理标志是WTO(世贸组织)知识产权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第二部分第三节规定了成员对地理标志的保护义务。
  TRIPS协议对地理标志的定义:“地理标志是指证明某一产品来源于某一成员国或某一地区或该地区内的某一地点的标志。该产品的某些特定品质、声誉或其他特点在本质上可归因于该地理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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