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年费没及时补充信息-汇款给中华人民共和国_集群智慧云企服
全国客户服务热线:4006-054-001 疑难解答:159-9855-7370(7X24受理投诉、建议、合作、售前咨询),173-0411-9111(售前),155-4267-2990(售前),座机/传真:0411-83767788(售后),微信咨询:543646
企业服务导航
当前位置:主页 > 企服学院 > 专利百科

专利年费没及时补充信息-汇款给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布日期:2022-11-18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专利年费没及时补充信息-汇款给中华人民共和国

专利缴费时错过补录信息的时间怎么办?
补录时间滞后,的费用不会退回是缴费日期已你补录完整信时间。
审查指南规定,缴费人缴纳费用时应向专利局提供申请号(专利号)、费用名称及金额等必要缴费信息。
银行或邮局汇款,通过信息补充系统提交缴费信息并与银行或邮局汇款成功匹配的,专利局按照缴费人补充的缴费信息进行收费处理,针对同一汇款多次补充缴费信息的,以规定期限内最晚提交的缴费信息为准。汇款当天补充缴费信息的,以汇款当日为缴费日,未在当日补充的,以补充完整缴费信息日为缴费日。
窗口当面缴费,专利局(地方代办处)按照缴费人提交的缴费信息进行收费处理,以缴费人实际支付费用的日期为缴费日。
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汇款时,汇...
目前,专利费用的具体缴式具体如
1) 网上缴费
  电子申册用户,可以通过登录中利电子申请网(http://cponline.sipo.gov.cn/)使用网上缴费系统缴纳专利费用。其中个人用户可使用银行卡支付方式,专利代理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用户可以使用对公账户支付方式。网上缴费的对公账户及个人账户,可以选择在代办处自取收据。网上缴费的缴费日以网上缴费系统收到的银联在线支付平台反馈的实际支付时间所对应的日期来确定。
2) 银行/邮局汇款转账
  缴费人可以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款单附言栏中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以及缴纳的费用名称。
  缴费人汇款时,应当要求银行或邮局工作人员在汇款附言栏中录入上述缴费信息,通过邮局汇款的,还应当要求邮局工作人员录入完整通讯地址,包括邮政编码。费用不得寄到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专利局其他部门或者审查员个人。收到银行或邮局汇款凭证应认真核对申请号或专利号以及缴费人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避免因银行或邮局工作人员录入错误造成的必要信息丢失。通过邮局汇款的,一个申请号(或专利号)应为一笔汇款。
  缴费人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的,如果未在汇款时注明上述必要信息,可以在汇款当天最迟不超过汇款次日补充缴费信息,补充缴费信息的方式如下:登陆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http://fee.sipo.gov.cn)进行缴费信息的补充;通过传真(010-62084312/8065)或发送电子邮件(shoufeichu@sipo.gov.cn)的方式补充缴费信息。补充完整缴费信息的,以补充完整缴费信息日为缴费日。因逾期补充缴费信息或补充信息不符合规定,造成汇款被退回或入暂存的,视为未缴纳费用。
    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银行汇付: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

专利年费没及时补充信息-汇款给中华人民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