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世界专利举报-假冒专利的处罚是怎样的,如
发布日期:2022-11-18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冒充专利的行为有哪些,假冒外国专利构成犯罪吗?
一、专利的行为有哪些  根据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五条的规冒充专利行为是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具体包括下列行为:  (一)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  (二)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上标记专利标记;  (三)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四)在合同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五)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二、假冒外国专利构成犯罪吗  专利严格受地域限制,除非在我国也申请并获得了专利权,外国专利在我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均可自由使用外国专利。然而,人们虽然可以自由使用外国专利,但这决不意味着可以假冒外国专利。所谓假冒外国专利,是指行为人的产品或技术根本就不是外国的专利产品或专利技术,却采用了种种欺骗手段,企图让他人相信其产品或技术是外国的专利产品或专利技术。假冒外国专利的实质是为了借助外国专利的声誉谋取不当利益,这种行为同样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消费者的权益,因而理所当然地为法律所禁止。  假冒外国专利产品,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的具体罪名定罪处罚。这里的情节严重不是指假冒外国专利产品的行为给外国专利权人造成了多么严重的损害,而是指该行为给我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至于假冒外国专利技术的行为,依现行《刑法》的规定是不构成犯罪的,不过,由于这种行为违反了民法的基本原则,如诚实信用原则,因此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本文来自集群智慧云企服https://www.jiqunzhihui.net/ 
哪些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一、假利的行为包括哪些
(一)在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或者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二)销售第(一)项所述产品;
(三)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或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公众将所涉及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
(四)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五)其他使公众混淆,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的行为。
专利权终止前依法在专利产品、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在专利权终止后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的,不属于假冒专利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