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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瓶贴构成商标侵权-当商标,专利同时遭遇侵

发布日期:2022-11-18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专利瓶贴构成商标侵权-当商标,专利同时遭遇侵

知识产权选择题带答案和解析的
商标是一种虚拟资产,只要注册成功。商标注册人就有商标的所有权。只要没有得到商标注册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相同或者相似的品牌商标就会构成商标侵权。到时候侵权的一方要承担刑事责任。
当商标,专利同时遭遇侵权,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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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违反的规定,在相同或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未标权人的同意擅自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商标侵权要承担的民事责任有:(1)停止侵害;(2)赔偿损失;需注意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3)消除影响,恢复名誉;(4)赔礼道歉。商标侵权的行政责任有:(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的罚款;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商标侵权情节严重,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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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构成商标侵权?
啤酒的商标出现二次粘贴,如果为同标,不构成,是合法的,如果商标不同,就有可能侵犯到商标权,构成犯罪。
1、回收不具标识功能的酒瓶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

瓶身烙有特定文字的啤酒瓶被回收后,回收者显著标识自己的商品信息,阻断自己产品与瓶身原有特定文字的联系,应认定该回收利用行为,是将酒瓶作为容器用途,不构成商标侵权。

2、对于广大啤酒消费者而言,购买啤酒时注重品牌,而消费者辨别不同品牌啤酒的方法主要依赖于啤酒瓶瓶体标明的商品名称、商标及生产厂商等文字、图案信息,对于购买整箱啤酒的消费者及啤酒经销商而言,注重的是所购啤酒的外包装所标明的商品名称、商标及生产商等信息。商标等信息,客观上不会引起相关消费者对双方当事人的啤酒混淆或误认。故不构成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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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技术监督局批准的GB4544-1996啤酒瓶标准建议“啤酒瓶回收使用期为两年”;《关于实施啤酒瓶强制性标准若干问题的通知》允许从社会上回收啤酒瓶。由此可知,在符合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提倡鼓励从社会上回收啤酒瓶,现实中啤酒企业也存在相互回收旧啤酒瓶灌装啤酒的通例。但其既未申请其啤酒瓶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也未采取特别措施防止其啤酒瓶被其他啤酒企业循环利用。因此,认定二次粘贴啤酒瓶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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