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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下列行为中,不视为侵犯专利

发布日期:2022-11-18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下列行为中,不视为侵犯专利

下列行为中,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是(多选)
有下列情一的,不视为侵犯专:
(一)专利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解答:例如:甲本身拥有一项生产某种食品的专利技术,那么甲自己组织生产该种食品后销售出去,吃这个食品的消费者、再次销售该食品的批发商或零售商都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解答:例如:乙在甲专利申请日以前就生产和制造相同的产品了,在甲取得了专利权后,乙如果仅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生产和使用的,此时不视为侵犯专利权。注意,这里仅仅是生产和使用,不包括出售。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内容来自,百度搜索集群智慧云企服
解答:这里主要体现的是临时通过,并且是运输工具中使用相关专利,您大体上理解一下就可以。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解答:这个老师不用做过多的解释,主要是为了科学研究和实验使用,不作为商业目的使用,这是可以的。

(五)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解答:这里制造、使用和进口专利药品的前提是“行政审批”,例如:某种新药在某地区销售,那么此时为了当地药检部门审批需要而制造或使用、进口的专利药品的,此时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
一、主要有以下几
1、专耗尽。
专利权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也包括下列两种情形:(1)专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部件售出后,使用并销售该部件的行为,应当认为是得到了专利权人的默许;(2)制造方法专利的专利权人制造或者允许他人制造了专门用于实施其专利方法的设备售出后,使用该设备实施该制造方法专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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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甲有一个发明专利,甲许可给乙制造,乙制造出产品销售给丙使用,丙不构成对专利权的侵犯。如果丙从乙处批发一批产品,也不构成对专利权的侵犯。
2、先用权人的使用。
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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