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专利权人-已经授予专利权并拿到证书的专利
发布日期:2022-11-18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刚刚受理,我想再增加一个专利权人可以吗
可以增加一名专利权人体手续是办理注录项更。步骤:
只需要现有的专利权人和准备增专利权人共同拟定一个能说明协议就可以了,内容大致为现有专利权人同意增加专利权人,权利清晰无争议,各自盖章签字协议生效后,找当时申请专利的代理机构协助去专利局办理一下着录项目变更手续就可以了。
专利已授权,想增加发明人怎么办?
一、权共有人的专利权如何行使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专利各共有人之间,对专利权享有,可以是按份共有,也可以是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一般根据合同产生,是指两个以上共有人按照他们在做出发明创造中的贡献或者按照预先确定的比例,对共有的专利权或专利申请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共有人对共有专利权或专利申请不分份额、平等地共同享有所有权。
需要指出的是,无论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共有人对共有的专利权共同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体现出共有人的意志。凡办理涉及共有权利的手续,如提出专利申请、委托专利申请、委托专利代理、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撤回专利申请和放弃专利权等,均应当由全体共有人在文件上签字和盖章,并由全体共有人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二、专利权共有人的专利权行使规则是什么
专利权作为无形财产权,其具有不同于物权所有权的特点,在权利共有时,应遵循其特殊的权利行使规则。
但我国专利法及实在施细则均未对此进行规定,因此,在专利法修改时,应当增加此方面的内容。专利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其客体为无形的技术信息,可以为多个主体共享,其使用不会发生像有体物那样的磨损或损坏。
尽管Trips协议明确知识产权为私权,但是知识产权的确具有社会性。任何专利技术的创造,均不是专利权人苦思冥想出来的,其必须借助已有的社会现有技术,通过专利权人的智力劳动而创造出来的,故专利权具有一定的社会性。其不同于一般有体物的物权,物权为纯粹的个人私权,一般不具有社会性。专利权的这种社会性体现在专利法第一条“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的立法宗旨中,也体现在专利强制许可、法定许可等制度中。故在专利权共有时,其权利行使规则应有别于物权共有的权利行使规则。这种区别在我国知识产权立法中已有体现。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公道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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