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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产专利侵权-以销售者为共同被告的知识产权侵

发布日期:2022-11-18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知产专利侵权-以销售者为共同被告的知识产权侵

淘宝上的产品被人投诉外观专利侵权该怎么申诉
您好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者被告住所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被控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
原告仅对侵权产品制造者提起诉讼,未起诉销售者,侵权产品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以制造者与销售者为共同被告起诉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有人投诉我淘宝网上产品专利侵权了,怎么处理???
根据法院有关、商标和著作法解释的规定,原告起诉他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的,如果同时起诉制造商和销售者,在符合级别管辖及法院指定集中管辖的前提下,制造商和销售者的住所地及其行为地法院均有管辖权,如果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的住所地或其行为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在产品专利侵权诉讼中,原告仅对侵权产品制造者提起诉讼而未起诉销售者,且侵权产品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只有在销售者是制造者分支机构,原告在销售地起诉侵权产品制造者制造、销售行为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才有管辖权。应当说,司法的规定是相对明确的,对确定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中,对于如何确定以销售者为共同被告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管辖法院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 内容来自https://www.jiqunzhihui.net/
知识产权法的善意侵权
知权法的侵权,是指在不知情态下销售或用了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可不承担侵权责任。这种情况有人将其概括为知识产权善意侵权。
  善意侵权人的获利不属于不当得利,不需要返还。
  但是如果销售商在得到专利权人通知之后仍然销售其库存的侵权产品,则不能认为其不知情。我国专利法将这种情形具体规定为“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行为。在这里,行为的范围仅限于使用和销售。对于制造或者进口等,依照现行法行为人应当或者有义务知道其制造、进口的产品是否专利产品。在法律上,专利公告的有关程序提供了了解专利状况的途径。有关厂商在制造或者进口产品时应当了解该产品在专利法上的状态。专利法虽然对不知情而使用或者销售侵权产品的情况也有特别规定,但并不认为这种行为不是侵权行为,只是对在其不知情的期间所为之行为不承担侵权的赔偿责任而已。

知产专利侵权-以销售者为共同被告的知识产权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