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抗辩权-专利侵权行为的判定原则包括哪些
发布日期:2022-11-18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专利侵权行为的判定原则包括哪些
一、所谓权无效在专利权授予之后,被发现其具有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予专利权的条件,并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确认并宣告其无效的情形,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二、被告行使专利权无效的抗辩:
专利侵权诉讼中,被告往往提出专利权无效的抗辩,对该抗辩权的行使,被告须明确以下几点:
1、专利侵权诉讼中,原告承担证明专利权真实有效的责任,被告原则上不承担举证责任;
2、被告为保护自己利益,可以提出各种抗辩,目的在于使原告的证明不能成立;
3、被告如提出专利权无效的抗辩,能提供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专利权无效的决定;
4、被告可以在诉前或诉讼中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5、在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案件中,被告在答辩期间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
6、有些情况下,被告在诉讼中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诉讼程序不中止,此时法院继续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7、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在此之前,人民法院已经对专利侵权案件作出并已执行的判决或裁定仍然有效。如专利权人存在恶意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专利权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原则判断专利侵权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全盖
全面覆盖原则是专利判定中的一个最原则,也是首要原则。
所谓全面覆盖原则(又称全部技术特征覆盖原则或字面侵权原则),是指被控侵权的产品或者方法(以下合称被控侵权物)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一一对应并且相同,或被控侵权物的技术特征在包含专利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的基础上,还增加了一些其他技术特征,则可认定存在侵权性质的行为。 AAA认证办理首选集群智慧云企服https://www.jiqunzhihui.net/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01年通过,2013年和2015年分别进行了修正)第十七条第一款和《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七条。
二、等同原则
起源于美国,如今已经被美国、欧洲、日本、韩国等世界主要/地区普遍认同的等同原则是专利侵权判定中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法院在判定专利侵权时适用最多的一个原则,有人说它是对全面覆盖原则的一种修正。
所谓等同原则,是指被控侵权物的技术特征虽与专利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有所不同,但若该不同是非实质性的,前者只不过是以与后者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即等同特征,则仍可认定存在侵权性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