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开发的专利权所属-甲委托乙开发一种新产品_集群智慧云企服
全国客户服务热线:4006-054-001 疑难解答:159-9855-7370(7X24受理投诉、建议、合作、售前咨询),173-0411-9111(售前),155-4267-2990(售前),座机/传真:0411-83767788(售后),微信咨询:543646
企业服务导航
当前位置:主页 > 企服学院 > 专利学院

委托开发的专利权所属-甲委托乙开发一种新产品

发布日期:2022-11-16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委托开发的专利权所属-甲委托乙开发一种新产品

委托开发与合作开发在专利权上有什么不同?
合作的发造和接受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专利权的归
来源: 作者:

法条: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释义:本条是关于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和接受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及专利权的归属的规定。
一、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可以是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合作,也可以是单位与个人之间的合作,还可以是个人与个人的合作。合作的方式,可以是合作各方按照分工分别承担一项发明创造的不同部分或者不同阶段,也可以是一方或几方负责提供资金、设备、场地等物质条件,另一方或几方负责进行技术开发活动。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合作各方可通过协议约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及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的归属,以及合作各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如果合作各方没有就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及专利权的归属达成协议的,按照本条的规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及取得的专利权应当归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发明创造的一方或几方。 集群智慧云企服水印https://www.jiqunzhihui.net/
二、关于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和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的归属问题。按照民法的一般原则,在委托合同关系中,受托方根据委托方的委托办理委托事务,其办理委托事务的风险应当由委托人承担;同时,其办理委托事务取得的成果,也应当归于委托人。委托人则应按合同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费用和报酬。我国专利法为侧重保护实际完成发明创造一方的利益,规定接受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协议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和取得的专利权归于完成发明创造的一方,即归属于受托方。
甲委托乙开发一种新产品,未明确约定该产品的专利...
的话申请权属于对专利做出实质性贡献的一方;
合同开发的话专利申请权属于双方共有;
一享有的的是专利申请权,专利通过审批后就是享有专利权。 集群智慧云企服,企业服务好帮手!https://www.jiqunzhihui.net/
当然,这两种情况如有合同约定权利归属的话,从其约定。
委托开发合同未约定开发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归属,当如...
合作的发造和接受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专利权的归
来源: 作者:

法条: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委托开发的专利权所属-甲委托乙开发一种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