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内容主动修改-提交了一份实用新型专利
发布日期:2022-11-16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什么是专利申请?何时可以主动修改专利申请?
什么是申请?何时主动修改专利申请?专利申请是获得专利权的必须程下面小编将为大家讨论什么利申请?何时可以主动修改专利申请?这两个问题。专利申请一、什么是专利申请?专利申请是获得专利权的必须程序。专利权的获得,要由申请人向专利机关提出申请,经专利机关批准并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向专利机关提出专利申请时,还应提交一系列的申请文件,如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等。在专利的申请方面,世界各国专利法的规定基本一致。二、何时可以主动修改专利申请?发明专利申请人可以在以下情况对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及附图主动提出修改:(1) 申请人要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时;(2) 如果在提交申请的同时要求了实质审查请求的,则在收到中国专利局发出进入实质审查程序通知后的3个月之内;(3) PCT国际申请进入中国阶段的一个月内;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所有的修改都不能超出原始申请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以及附图记载的范围。什么是专利申请?何时可以主动修改专利申请?想要了解更多内容,欢迎拨打八戒知识产权在线客服。八戒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专注:商标、专利、版权、域名等知识产权业务方向。主营业务三大板块:常规知识产权、涉外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交易。互联网 知识产权行业的黑马型企业。 内容来自https://www.jiqunzhihui.net/
何时可以主动修改专利申请说明书,权利要求书以及附图
自申请日期两个月内提出并且有条件:
1、对于申请人的主动修改,审查员首先核对提改的日期是否在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对于超过两个月的修改,如果修改的文件消除了原申请文件存在的缺陷,具有被授权的前景,则该修改文件可以接受。对于不予接受的修改文件,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
2、对于在两个月内提出的主动修改,审查员应当审查其修改是否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修改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的,审查员应当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通知申请人该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补正后仍然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可以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三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作出驳回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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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递交后两内可作主改;发明在提实收到实审通知起3个月内主动修改;
但主动修改并不是想怎么改就怎么改,修改无论如何不能超出原说明书记载的范围;如果想再往说明书里加“不能从原说明书中明确得出的内容”是不可以的,如果想加这样的内容,只能要个在先专利的优先权重新申请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