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知识宣传-专利未授权可以在在产品包装上宣
发布日期:2022-11-16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使用发明专利证书宣传用语违反广告法么
全识产权宣传周,前身为全国保识产权宣传周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公室、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知识产权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等九部门联合举办。
2009年,知识产权局、中宣部、工商总局、版权局、国务院新闻办等24个部门联合举办首届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在知识产权局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宣传周期间的各项工作。
宣传周一般始于每年4月20日,于4月26日即世界知识产权日结束,为期一周。 (一)宣传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完善和发展的不平凡历程、成就和经验,着重宣传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制定的推进计划、工作措施、目标任务和取得的显著成效。
集群智慧云企服,专利申请,软件著作权申请,商标注册www.jiqunzhihui.net
(二)宣传党和政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着重宣传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采取的行动和取得的突出成果,全面客观发布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树立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良好国际形象。
(三)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着重宣传知识产权不同领域的专业知识,把宣传普及提升到传播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理念的知识产权文化层面,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四)宣传全国各地区各部门运用知识产权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典型案例,着重宣传知识产权对于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支撑作用,挖掘报道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方面的典型。 主题为“文化·战略·发展”
由中央宣传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国资委、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广电总局、版权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新闻办等24个部门联合举办。 主题为“创造·保护·发展”
由中央宣传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国资委、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广电总局、版权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新闻办、中国科协等25个部门联合举办。 主题为“知识产权助推经济转型”
2011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即将于4月20日至26日在全国展开。2011年宣传周活动主题是:知识产权助推经济转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