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专利费不能减缓-专利申请哪些人可以申请专
发布日期:2022-11-16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专利费用减缓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两个或者两个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不予减缓专用。
有下列情况之,专利费用减缓请求不予批准:
(一)未使用专利局制定的费用减缓请求书的;
(二)全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未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签字或者盖章的;
(三)提出费用减缓请求的单位或者个人未提供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明的;
(四)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个人年收入超过二万五千元人民币的;
(五)费用减缓请求书中未注明全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个人年收入的;
(六)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两个以上单位的;
(七)费用减缓请求书中的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名称或者发明创造名称与专利请求书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一般来说都会给办理缓减,不过年费只能减免3年。
详细内容见链接http://www.sipo.gov.cn/zcfg/flfg/zl/bmgz/200804/t20080403_369121.html 内容来自,百度搜索集群智慧云
专利申请哪些人可以申请专利费用减缓?
申请人或专利权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专利费用减缓:
(一)上月均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
(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申请日后请求费减的,则需提交《费用减缴请求书(申请日后提交适用)》,并填写专利费减备案证件号。专利申请,上八戒知识产权,提供费减指导,节约你的专利费用,也更省心哦。
专利费用减缓种类有哪些
两个或者两个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不予减缓专用。
有下列情况之,专利费用减缓请求不予批准:
(一)未使用专利局制定的费用减缓请求书的;
(二)全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未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签字或者盖章的;
(三)提出费用减缓请求的单位或者个人未提供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明的;
(四)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个人年收入超过二万五千元人民币的;
(五)费用减缓请求书中未注明全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个人年收入的;
(六)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两个以上单位的;
(七)费用减缓请求书中的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名称或者发明创造名称与专利请求书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一般来说都会给办理缓减,不过年费只能减免3年。
详细内容见链接http://www.sipo.gov.cn/zcfg/flfg/zl/bmgz/200804/t20080403_369121.html
专利费用减缓项目有哪些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有关专利确有困难的,可以通过提用减缓请求书,必要时还应附具有关文件的方式请求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减缓缴纳有关费用。知识产权局《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经专利局批准,下列专利费用可以减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