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应用取得效果-为什么很多发明专利没有应用
发布日期:2022-11-16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一种材料应用到一种设备上,以达到某种效果的专利审...
以木头椅子漆为例。
首先,你的权利要求是怎么写你的保护主题是什么?是涂了油漆头椅子?还是使木头椅子达到某种效果的方法?还是油漆的应用?
然后,仔细阅读审查员提供的对比文件1,它里面描述的是什么? 你的权利要求和对比文件1相比,有没有区别,区别在哪里?如果有,就陈述你的意见并说明理由。
如果没有,只能增加技术特征,你只有一条权利要求没有合并的余地了,只能看看说明书的原始记载中,有没有与对比文件1不同的区别技术特征,如果,没有,放弃。如果有,写入权利要求1中,同时,陈述你的意见并说明理由。
具体的问题及处理,会更为复杂,只有看到审查意见及原始申请才能更准确的判断并应对。
我有一个发明 ,原理和别人的专利是一样的但是应用...
可以,只要满足以利法规定的条件,另外授权后实施在后专利,需要获得在先专利权人的许可。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第二十三条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为什么很多发明专利没有应用到生活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