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技术入股过高评估-新公司法出来后,专利技
发布日期:2022-11-16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新公司法出来后,专利技术入股需要评估吗
一般来说,是不可以以工方式技术入股的。
技术入股念指的是以专有技术(专利或术秘密)并需要进行鉴证(或者是评估)。笔者参加过几次技术入股的事宜。呵呵。
技术入股的比例原来规定是不得超过20%,最近公司法有修改了,放宽到了70%。
如果你拥有自己的专利或成果就比较容易实现技术入股,如果没有,以技术秘密入股也是可以的,但相对办手续要麻烦一点,得鉴证了。
实在没有技术秘密或者成果专利,如果其他股东允许的话,你不妨以其他方式入股,如激励股权、赠予股权、或者其他方式入股。
可以参考以下链接,还有:
《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办法:
另,如果你以专利或者成果技术入股,偶就可以更详细一点告诉你了:)
专利技术入股是否要转移专利所有权
专利评估方法主要是收益法,根据预期收益折现!如果被增资的公后准备上市的话,找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
专利作为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具有价值。
一方面,以专利的技术属性为依据,可以将专利承载的发明创造的技术内涵转变为物态的商品。从而完成专利的技术实施。另一方面,更为重要和突出的是,以专利的权利属性为依据,可以在市场中从事资本的多种运作,化专利价值,如专利许可、专利转让、专利作股、专利信托、专利担保、专利保险等,这是专利技术实施的自然延伸。在知识经济时代,专利已经成为一种强大的商业工具,是企业研发和市场之间的自然链接.是企业价值和盈利的重要增长点。是企业建构商业视野的关键环节。专利对于企业募集发展资金,扩大收益回流,形成竞争优势。强化市场地位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对于企业间转让、兼并、收购等重大商业行为有着重要的影响。
技术评估的必要性
1)合资时可作价入股。2006年执行的新公司法第27条明确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可确指知识产权型无形资产:商标权;专利、非专利技术;著作权等。
2)吸引风险投资。风险投资公司不会让自己的钱去打水漂,他们对项目的筛选极其慎重,对技术项目的科技含量、新颖性、成长性、成熟性、风险性等都很关注,然而他们更关注的是技术项目的市场获利能力。一个处于初试、中试时期的项目如果没有风险投资的注入,往往会前功尽弃。但如果拿着权威无形资产评估机构(是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其技术无形资产出具的评估报告去找投资机构,一定会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