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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的新颖性和创造性-专利代理人考试专利法

发布日期:2022-11-16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专利法的新颖性和创造性-专利代理人考试专利法

专利代理人考试专利法中新颖性,创造性,单一性关系(见补充)

单一性要求数个技术方案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相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这个特定技术特征对于现有技术产生区别的特征,也就是具有创造性的特征。独立权利要求具有新颖性,但是不具有创造性的话,从权之间有可能缺少特定技术特征,导致没有单一性。例如权1:特征A;权2引权1:特征A,B;权3引权1,特征:A,C权1只有新颖性,没有创造性,则A不属于特定技术特征,权2和权3缺少单一性。权1有创造性,则A属于特定技术特征,权2和权3有单一性。 发明专利注册首选集群智慧云企服https://www.jiqunzhihui.net/

在我国的专利法中,对“新颖性”与“创造性”的阐述要点有什么不同?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专利权的发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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