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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研发后专利归属-委托发明的专利权属于谁?

发布日期:2022-11-21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委托研发后专利归属-委托发明的专利权属于谁?

委托发明的专利权属于谁?

专利法第八条: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copyright www.jiqunzhihui.net

按照本条的规定,如果合同中未写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应当属于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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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别人研发产品,研发人是否享有专利申请权
1、甲方是哪方?
  2、如果甲方是委托方,技术开发成果归委托人所有的,研发过程中的阶段性成果亦属于委托人所有。
  3、如果甲方是受托方,技术开发成果归受托人所有的,研发过程中的阶段性成果亦属于委托人所有。但委托人有权利免费使用该技术成果,受托人转让技术成果的,委托人有优先受让权。
  《合同法》
  第三百三十条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之间就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订立的合同,参照技术开发合同的规定。
  第三百三十九条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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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权归属
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和接受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及专利权的归属
来源: 作者:

法条: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释义:本条是关于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和接受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及专利权的归属的规定。
一、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可以是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合作,也可以是单位与个人之间的合作,还可以是个人与个人的合作。合作的方式,可以是合作各方按照分工分别承担一项发明创造的不同部分或者不同阶段,也可以是一方或几方负责提供资金、设备、场地等物质条件,另一方或几方负责进行技术开发活动。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合作各方可通过协议约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及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的归属,以及合作各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如果合作各方没有就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及专利权的归属达成协议的,按照本条的规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及取得的专利权应当归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发明创造的一方或几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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