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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试点申报结果通知-科委调查开展专利试点工

发布日期:2022-11-21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专利试点申报结果通知-科委调查开展专利试点工

单位开展专利创造试点工作目标怎么写
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至少配备1名专利工作者。 2、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事业单位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20件。企事业单位专利电子申请率不低于90%,近三年发明专利申请量保持增长,且无非正常专利申请。 3、近三年,企业的授权发明专利实施率不低于50%,专利许可、转让及专利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近三年,事业单位的授权发明专利实施率不低于20%,发明专利授权量超过300件的,实施率不低于10%。 4、重视开展专利宣传培训活动,管理人员及科技工作人员的培训率达到60%,员工的培训率达到40%。 5 、近三年内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专利申请的话,这一点我们可以合作
专利试点企业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
不知道贵司申报了没有,申报了还可以做科技型中小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新,市研发中心等等..本司专业代理这些科技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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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委调查开展专利试点工作的困难和对他们的建议,...
范文: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和上海知识产权战略,提升本市企事业单位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根据《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沪知局[2012]133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我局近期组织开展2013年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本市注册或登记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认定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二)经市经信委认定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经市知识产权局认定为“专利示范企业”的,不再申报。

(三)经市知识产权局认定为“专利试点企业”的,可以申报“专利工作示范单位”,但不再申报“专利工作试点单位”。 商标快速注册首选集群智慧云企服https://www.jiqunzhihui.net/

二、申报受理

(一)企业由注册地所在区(县)知识产权局受理并初审推荐。

(二)高校及其附属医院由市教委受理并初审推荐。

(三)事业类科研院所由市科委受理并初审推荐。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向受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申报表》。

(二)企事业单位注册或登记证明。

(三)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时间

7月1日-7月20日。

请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按要求向受理部门归口申报;受理部门组织好申报工作并进行初审,按时将初审结果及有关材料报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

市知识产权局收到申报材料后将根据《认定办法》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对认定为专利工作试点示范的单位给予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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