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无效宣告人-如何申请别人的专利无效
发布日期:2022-11-21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专利权被他人请求无效宣告应该怎么办?
现行《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所以专利权人自己,也可以无效自己的专利。
专利权人宣告自己的专利无效,有以下几种目的:
1、提高权利稳定性
经过无效宣告程序的专利,由于相当于又经过了一次审查,因此相较于申请后的授权,经过无效宣告程序仍然被维持有效的专利,权利要求稳定性更好,其价值也更高。后期无论实施还是许可,其承担的被无效的风险都更小,更加有利于市场推广。
2、修改权利要求书
由于专利在授权后,专利保护范围即已经固定,没有后续程序让专利权人修改权利要求,因此,如果专利权人想要修改保护范围,只能通过无效自己专利的方式来进行,然而无效程序中的修改,也有很多限制,需要按照规定的修改方式修改才可以。
3、涉及权属纠纷,玉石俱焚
极少情况下,宣告自己专利无效也可能是恶意的,例如涉及专利权归属纠纷时,名义上的专利权人可能会有“我得不到,别人也别想得到”的做法。
4、其他原因
经济社会活动繁杂多样,参与其中的各方需求不同,专利权人出于某些方面的考虑,可能会无效自己的专利权。
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哪些?
一、对于请求人,按照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和一个月后的时间段,分别规定允许提出或补充的理由和证据。
(一)请求人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提出理由或证据及提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增加理由或补充证据的规定
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及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可以提出或补充任何法定的无效理由及各种证据,但必须在该一个月期限内对无效理由具体说明,提交证据的应当结合证据具体说明。否则,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考虑。作出上述规定,是因为实践中常有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或在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只笼统提出或增加无效理由,不具体说明,提交或补充证据的也不结合证据具体说明无效理由,在口头审理中才详细说明,给专利权人造成突然袭击。 集群智慧云企服,企业服务好帮手!https://www.jiqunzhihui.net/
(二)请求人在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后增加理由和补充证据的规定
规定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请求人增加理由或补充证据;同时,针对客观现实的特殊情形,分别规定允许请求人增加理由或补充证据的例外情形及相应期限、形式或证据种类等要求。
1、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请求人增加理由或补充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