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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出质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专利知识

发布日期:2022-11-21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专利出质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专利知识

专利质押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国务院近日公布《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建立的目的是强化企业信用约束,维护交易安全,扩大社会监督等。
  依据《条例》,各级政府要推动、组织本行政区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企业需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相关信息,包括企业年度报告。
  《条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等6项内容,需在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出质人的出质人资格

专利权质押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出质人和质权人。
出质人既可能是主合同中的债务人,也可能是主合同之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但是,无论是主合同之债务人还是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都必须是依法享有有效专利权的人。 copyright www.jiqunzhihui.net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可知,专利权人包括专利权所有人和专利权持有人。 出质人的首要义务是向质权人交付专利证书及其他证明文件。
专利证书是证明专利权是否存在以及其专利权是否归出质人所有的证明文件。交付专利证书以及其他证明文件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
1.证明作为质押标的的专利权是一项有效的权利;
2.证明作为质押标的的专利权是归出质人所有的;
3.表明从交付专利证书以及其他证明文件之日起,专利权人已不能自由行使其专利权了;
4.作为质押标的的专利权一旦发生权利缺陷,如: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专利局就会通知专利权人交回《专利证书》,从而,质押权人就能准确的知道专利权所发生的变动,以便及时要求出质人提供其他的质物进行担保,以保护自己的权利;
5.交付其他的证明文件,使得质权人能够全面了解专利权的情况,更好的行使和保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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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当债务人到期未履行其义务时,质权人将依据合同的约定或者《担保法》的规定将该专利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专利权,从其拍卖或者变卖的价款中优先受偿;当质权人有了专利证书以及其他的证明文件时,行使拍卖、变卖行为就更加方便了。 出质人的第二项义务是维护其专利权的有效性。
使质押合同有效的前提是作为质押标的的专利权是有效的。在专利权质押合同生效以后,只有维护其专利权的有效,才能使质押合同继续有效,一旦作为质押标的的专利权不再有效了,相应的专利权质押合同也就不再有效了,因此,维护专利权的有效就成为出质人的义务。专利权人的这项义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按时缴纳专利年费或称专利维持费。
2.专利权人不得主动提出放弃其专利权的声明。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可以随时以书面形式声明放弃其专利权,自专利局登记公告之日起,其专利权提前终止。因此,在质押合同的有效期间内,专利权人不得行使放弃专利权的权利,使其专利权提前终止。另一方面,对于依1993年1月1日前的专利申请所获得的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其保护期限为5年,期满可续展3年。如果质押合同的有效期限包括其专利权的续展期限,那么,出质人必须在专利权的5年保护期限届满前向专利局提出续展申请,以维持其专利权的有效。没有按规定按时提出续展申请的,其专利权在保护期限届满后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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