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纠纷口头审理-企业遇到专利侵权纠纷该
发布日期:2022-11-21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专利侵权纠纷的几种处理方式
你指的是在专利局复审委进行的无效宣告请求中的口审吧。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0条。
ps:在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时,往往需要专利权人先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专利检索报告)。如果诉讼双方有一方不认可该专利权,则往往再转到专利局复审委进行无效宣告,人民法院待复审委决定生效后,再行专利侵权诉讼程序。
《关于审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专利侵权纠纷处理需要的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即个人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应当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副本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专利权有效的证明,即专利登记簿副本,或者专利证书和当年缴纳专利年费的收据;
3、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请求人出具由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 https://www.jiqunzhihui.net/
4、请求人应当按照被请求人的数量提供请求书副本及有关证据。
三、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期限
1、请求符合规定条件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在收到请求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立案并通知请求人,同时指定3名或者3名以上单数承办人员处理该专利侵权纠纷;请求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在收到请求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请求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2、在立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请求书及其附件的副本送达被请求人,要求其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并按照请求人的数量提供答辩书副本。被请求人提交答辩书的,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请求人。
3、根据案情需要,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决定是否进行口头审理,决定进行口头审理的,应当至少在口头审理3日前让当事人得知进行口头审理的时间和地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的,或者未经允许中途退出的,对请求人按撤回请求处理,对被请求人按缺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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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应当自立案之日起4个月内结案。案件特别复杂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人批准。经批准延长的期限,最多不超过1个月。
企业遇到专利侵权纠纷该如何处理?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释义:本条是关于因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引起的纠纷的解决方式的规定。一、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是指没有经过专利权人的同意,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及其进口他人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的非法行为。二、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专利权人的专利,除本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形外,都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对这种侵权行为引起的纠纷,本条规定了如下处理方式:1.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指发生侵权案件以后,双方当事人直接进行磋商,以达成解决争议办法的处理方式。2.向人民法院起诉。被侵权人认为他人侵犯其专利权,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解决不成的,得以侵权人为被告,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民事诉讼。关于专利侵权纠纷民事案件的地域管辖,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关于专利侵权纠纷民事案件的级别管理,按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及《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专利权属纠纷案件,一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经济特区的中级人民法院和经人民法院同意的开放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二审法院。被侵权人可以依照法律及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行政处理。按照本条的规定,专利侵权纠纷的当事人如果不愿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以“打官司”方式来解决争议的,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4.行政调解。依照本条的规定,进行调解的机关,应是对专利侵权纠纷作出行政处理的同一个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的内容,是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调解只能应当事人的请求进行;这种调解属于行政机关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作出的民事调解,不是行政处理,应由当事人自愿履行,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有关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三、本条第二款就处理专利侵权纠纷中证据的提供问题分两种情况作了规定:1.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按照这一规定,涉及本条规定的专利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应由被诉侵权的人即被告来承担。被诉侵权的人不能提供其同样产品的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充分证据的,推定其使用了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构成了对专利权的侵犯,应当依法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