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征部分专利费-专利申请收费标准_集群智慧云企服
全国客户服务热线:4006-054-001 疑难解答:159-9855-7370(7X24受理投诉、建议、合作、售前咨询),173-0411-9111(售前),155-4267-2990(售前),座机/传真:0411-83767788(售后),微信咨询:543646
企业服务导航
当前位置:主页 > 企服学院 > 专利学院

停征部分专利费-专利申请收费标准

发布日期:2022-11-21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停征部分专利费-专利申请收费标准

关于实施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期间提前缴费的通知
关于实施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期间提前缴费的通知根据知识产权局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的公告》(第272号),2018年8月1日起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我局计划2018年7月30日至31日更新相关业务系统,在此期间暂停专利收费。为避免缴费失败或错误,建议缴费期限届满日在2018年7月31日(含)前的,请于2018年7月27日之前缴纳。由此给用户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知识产权局专利局2018年6月26日
专利申请收费标准
为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促进专利创造保护,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7号)精神,知识产权局将于2018年8月1日起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现公告如下:关于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的公告第二七二号一、停征专利收费(国内部分)中的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收费(国际阶段部分)中的传送费。对于缴费期限届满日在2018年7月31日(含)前的上述费用,应按现行规定缴纳。二、对符合《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财税〔2016〕78号)有关条件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专利年费的减缴期限由自授权当年起6年内,延长至10年内。对于2018年7月31日(含)前已准予减缴的专利,作如下处理:处于授权当年起6年内的,年费减缴期限延长至第10年;处于授权当年起7-9年的,自下一年度起继续减缴年费直至10年;处于授权当年起10年及10年以上的,不再减缴年费。三、对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届满前(已提交答复意见的除外)主动申请撤回的,可以请求退还50%的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根据上述调整,知识产权局对费用减缴请求书、意见陈述书(关于费用)等请求类表格作了修改,新版表格将于2018年8月1日起正式启用(表1、表2),旧版表格同时停用。特此公告。知识产权局2018年6月15日

内容来自,百度搜索集群智慧云企服

申请专利需要多少钱
关于实施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期间提前缴费的通知根据知识产权局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的公告》(第272号),2018年8月1日起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我局计划2018年7月30日至31日更新相关业务系统,在此期间暂停专利收费。为避免缴费失败或错误,建议缴费期限届满日在2018年7月31日(含)前的,请于2018年7月27日之前缴纳。由此给用户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知识产权局专利局2018年6月26日
减负!知识产权局将于8月1日起停征和调整部分...

停征部分专利费-专利申请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