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分开申请-一个产品如何申请多个专利
发布日期:2022-11-21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专利申请人和专利发明人分离有哪些情况?
不同申请人就同样的专利先后分别提出申请的,按下述方式处理。
在先申请尚未授权,而这两份申请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其他条件的,根据《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专利权应授予在先申请的人。在先申请授权后,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向在后申请的申请人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该在后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该在后申请被视为撤回;经申请人陈述意见之后仍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将驳回在后申请。
不同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同一日分别提出申请,并且这两份申请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其他条件的,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通知申请人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
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两份申请均被视为撤回;协商不成,或者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后仍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对两份申请均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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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项发明创造,有几个分别提出专利申请,怎么办?
不同申请人就同样的专利先后分别提出申请的,按下述方式处理。
在先申请尚未授权,而这两份申请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其他条件的,根据《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专利权应授予在先申请的人。在先申请授权后,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向在后申请的申请人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该在后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该在后申请被视为撤回;经申请人陈述意见之后仍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将驳回在后申请。
不同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同一日分别提出申请,并且这两份申请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其他条件的,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通知申请人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
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两份申请均被视为撤回;协商不成,或者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后仍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对两份申请均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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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会出现分离吗?
可以的,只要你申请的每个部分都是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就可以分开申请;
这样做有一个好处,就是别人如果只用了你的一个部分也是在你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内的。
一般情况下,是不是分开申请的,要看你各部分的创新是一个怎样的关系,
1、如果所有的点均以其中的某个创新点为基础,是在该点上做的扩展或改进,这样就可以用一个专利的多个权要保护到,只申请一个专利可以节约费用;
2、如果这些点之间是可以独立存在的,且每个点都有创新,那么就要用多个专利来保护,这样才能获得最全面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