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的评估报告-有了专利为什么还要提供评估报
发布日期:2022-11-21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有了专利为什么还要提供评估报告
专利评估收费一般是根据评估价值收费的,收取50%评估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11修订)》将专利检索报告调整为专利权评价报告,2009年之后申请的专利检索就叫专利权评价报告,以前的则还叫专利检索报告。依据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标准,专利检索报告费为2400元,且不得减免。代理费则由代理机构酌情收取。 本文来自集群智慧云企服https://www.jiqunzhihui.net/
专利权评价报告
1、登录知识产权局网站,首页左边“办事区”——“表格下载”一栏中下载《100701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该表格里面有详细的说明。
2、填写完并提供了相应证明材料后,挂号信邮寄到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100088))。
3、请求人自提出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2400元。
有专利证书,为什么还要专利评价报告?
评估是对专利的价值、前景等进行的,还有与此专利相关的技术领域的其他专利或者技术进行对比分析,看实施该专利对企业是否有利,或者怎么实施才最有利。
专利评估报告费用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知识产权局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其中,利害关系人是指有权根据专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就专利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的人,例如专利实施独占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和由专利权人授予起诉权的专利实施普通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
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属于多个专利权人共有的,请求人可以是部分专利权人。
可以提出专利评估报告的请求人有那些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知识产权局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其中,利害关系人是指有权根据专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就专利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的人,例如专利实施独占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和由专利权人授予起诉权的专利实施普通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
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属于多个专利权人共有的,请求人可以是部分专利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