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入股后专利权的归属-专利权归属问题
发布日期:2022-11-21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专利权归属问题
这个应该是属于乙方的。
根据专利法第8条——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但显然,该专利技术是由乙方完成,而不是双方共同完成的,并且也不是受甲方委托的,所以应该属于乙方。
入股某公司注意事项
合同法第三百三十九条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
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注意上述第二款,说得很明确了。
专利权人公司,和人有什么关系? copyright www.jiqunzhihui.net
股指的是股票持有或员工持股,即员工成为所服务企业的股东。那么在专利方面的入股指的又是什么呢?专利入股后的作用究竟有多大呢?首先,我们了解一下专利技术入股的定义:
专利技术入股是指以专利技术成果作为财产作价后,以出资入股的形式与其他形式的财产(如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等)相结合;就是说入股、融资的手段不只是说只要金钱房产,可抵押的物品,也可以通过技术,确切的说是专利,但是前提条件是这项专利能为企业带来市场的价值,或者是本身就具备价值凭证。
以下是专利入股需要了解的一些事项,这些事项关系到该专利是否能够成为技术项目的重点,以及获取专利需要怎样进行公司融资入股的方式。希望可以帮到大家:第一,首先须对专利的价值进行评估,然后专利权人依据设立公司的合同和章程到专利局办理专利权转移于被投资的公司的登记和公告手续,工商登记机关凭专利权转移的手续确定以专利技术入股的股东的完成股东投资义务的履行。第二,注意专利入股的必须是专利的合法权利人。并且在我国法律对能进行股权投资的主体是有规定的,无论是国有企业,法人内设职能机构还是个人进行专利入股都是存在一定的限制。第三,在使用专利技术入股时,还必须注意技术资料的交接和权利的移交;专利入股方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后续改进成果的权属和各方的违约责任。第四,对于专利入股需要特别注意专利技术的可靠性。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提出宣告专利无效的申请。一旦被宣告无效就不具备财产权的属性,就不能作为入股的技术。所以对专利进行必要的审查检索及在合同中约定无效后的处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第五,还有一个特别需要强调的问题,就是入股后涉及到的公司治理问题,我国原有的《公司法》规定无形资产的出资金额不能超过注册资本的20%,但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对无形资产的比例可提高到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