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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专利减缓-实用新型专利费用减缓的问题

发布日期:2022-11-21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新公司专利减缓-实用新型专利费用减缓的问题

实用新型专利费用减缓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部分专利收费:
1、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
2、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述规定。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的年费,复审费。
实用新型专利减缓费用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呢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部分专利收费:
1、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
2、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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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述规定。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的年费,复审费。
实用新型专利费用减缓比例是多少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部分专利收费:
1、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
2、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述规定。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的年费,复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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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费用减缓的问题
如果你的申请费还没有交,可以放弃现在这个专利申请。用原来的文本再重新申请一次专利,再申请的时候记得交减缓和盖章就行了。

很多代理机构交上去一遍之后发现有各种问题时(比如申请人名称、地址,发明人姓名写错了之类的),都是这么操作的。

这种方式不损失钱但是损失申请日,因为重新申请会重新给个申请号和申请日,所以如果对申请日有特殊要求的就不能用了,比如优先权已到期或者过了32个月进中国的期限了等。那就只能赶紧补交一份减缓请求,减后面的费用了。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用减缓的问题是怎样的

新公司专利减缓-实用新型专利费用减缓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