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2-25 浏览次数:次
1. 支持方向: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讲话精神及中央和省委“四个不摘、四个不减”部署要求,以我省脱贫摘帽县为支持重点,着力解决制约乡村振兴的共性关键技术研发、集成和成果转化,加快特色产业发展,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发展。
2.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为我省脱贫摘帽县内注册的企业。
3.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是在脱贫摘帽县内具体实施的科技项目,有明显的增收致富成效。
(2)项目前期须有一定的帮扶基础,在开展技术成果示范应用的同时通过组织开展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活动,建立长效帮扶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用于帮扶的技术、产品或产业主要成果取得时间不超过5年(2017年1月1日后)。
(3)申报单位应填写附件2、4和5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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