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2-25 浏览次数:次
辽宁省对经省认定的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参考依据《辽宁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新乡市对经省级认定的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参考依据《新乡市重点产业细分领域支持政策》;
鹤壁市对新认定的省级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参考依据《关于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2023—2024年)》;
许昌市对首次被评为省级智能工厂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首次被评为省级智能车间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参考依据《许昌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
濮阳市对新认定的省级智能工厂、智能车间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参考依据《濮阳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奖励政策》
联系电话:15998557370
辅导优势:专业团队、3对1服务、上门辅导、多年经验、确保成功率
在辽宁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体制造业企业(不支持以集团、总公司名义申报),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符合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分为离散型智能工厂、流程型智能工厂两类)相应要素条件,智能制造实践取得明显成效,在省内同行业中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具有较强的可复制可推广性;
在符合条件2的基础上,优先支持水泥、钢铁、焦化行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揭榜挂帅”发榜企业、节能减排绿色发展企业;
截至申报日,企业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以上就是辽宁集群智慧云企服知识产权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辽宁省智能车间智能工厂申报条件以及补贴奖励】相关内容,如果想了解更多项目知识,可以关注辽宁集群智慧云企服知识产权官网,或直接拨打免费咨询热线:15998557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