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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难-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人士帮忙解答一下

发布日期:2022-12-12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著作权法难-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人士帮忙解答一下

著作权法不适用于哪些范围?
首先,我是法律的门外汉,对我国的著作权现状曾有所耳闻,但是对我国的著作权法完全不了解。最近因为工作的关系,接触到了部分相关工作,才真正认识到我国的著作权现状之糟糕。

我的boss大人曾在国内多家核心期刊发表过专业论文,近日boss大人受新加坡某出版社(该出版社总部在英国)邀请,准备出版一本英文著作。目前准备活动已经进行到了一部分,因为著作中涉及很多参考文献,其中大量使用了boss大人本人曾发表过的论文和他的学生的毕业学位论文中的内容、数据和图表,该家国外出版社要求boss大人向这些引用的文献的版权所有者获得版权使用授权申请。
当时我完全不了解新加坡和中国的著作权相关法律法规,也因此开始了长达几个月的漫长工作。
首先,国内大部分出版社都表示论文著作权优先属于作者,并允许作者免费使用。但是在面对一些不够专业也不是很愿意合作的出版人,我还是遇到了很多刁难。在面对该出版社的制式版权授权表格时国内某位核心期刊的主编表示“看不懂,不知道在说什么”。而我接触的将近80%的出版社则表示“以前从来没办过”。对此,我或许可以得出一个合理的假设,此前很多作者是否也在类似事件上碰过钉子,因此打击到了他们出版著作的积极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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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索取学位论文的版权时,我却遇到了很多麻烦。似乎,我国并没有明确规定这些学位论文的版权归属,或者说我询问的所有机构和个人都不了解。有称其版权属于作者个人的,也有认为是作者和导师共同享有,也有认为是属于高校。至少,到目前我还没有明确得知这一 著作权归属问题。
仅以个人经历,热烈呼吁我国尽快完善著作权法。
著作权法不适用的对象有哪些?
著作权法保护的四种原则,著作权关乎着作者的切身权益,着侵犯著作权行为越来越频繁,保护著作权也成为社会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著作权法保护的四种原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著作权法保护的四种原则著作权法保护的四种原则一:保护作者权益的原则作者的创作是整个社会文化进步的源泉,因此,法律应当加强对著作权权益的保护,激励作者创作的积极性。著作权法保护的四种原则二:鼓励作品的传播制订著作权法并不只是为了保护作者的权益,而且还在于鼓励作品得到广泛的传播,繁荣社会的文化生活。因此,我国《著作权法》第四章明确了对作者传播者权利的保护,即是鼓励优秀作品得到广泛传播的体现。著作权法保护的四种原则三: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作者的利益实质上是一种私人利益,而使作品得到广泛传播则更多地体现了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为防止作者滥用著作权法赋予的权益导致公众利益难以实现的状况,著作权法又对作者的权利作出限制,如规定合理使用,法定许可等制度。著作权法保护的原则四:与国际著作权制度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原则随着传播技术的发展和国际版权贸易的发展,许多作品借助各种媒介被传播到其他,而著作权的保护又具有严格的地域性,为了解决作品传播的国际性要求与著作权保护地域性之间的矛盾,国际上已经形成了相关的著作权国际保护公约。我国于1992年加入了《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想要了解更多内容,欢迎拨打八戒知识产权在线客服。八戒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专注:商标、专利、版权、域名等知识产权业务方向。主营业务三大板块:常规知识产权、涉外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交易。互联网 知识产权行业的黑马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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